根据《关于实施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宜居工程的意见(试行)》:
(一)优惠租赁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可优惠租赁区内人才公寓或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具体按照《无锡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和无锡市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二)优惠购买人才安居房。符合条件的A、B、C类人才可优惠购买区内定期集中推出的人才安居房,具体按照《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购买人才安居房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三)给予购买普通商品房补贴。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购买区内普通商品房可申请专项补贴,具体按照《〈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无锡经开区行动纲领》和无锡市有关规定条款执行,可按以下标准申请执行专项补助(申请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1.A类人才享受200万至800万补贴额度,其中A1类人才最高享受800万元、A2类人才最高享受500万元、A3类人才最高享受300万元;
B类人才享受60万至150万补贴额度,其中B1类人才150万元、B2类人才100万元、B3类人才60万元;
C类人才享受40万至50万补贴额度,其中C1类人才50万元、C2类人才40万元;D类人才按照“太湖人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锡引”工程相关购房补贴政策执行。
2.购房补贴额度在50万元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款;
50万元至100万元的,分2年按照5:5比例发放购房补助款;
100万元以上的,分3年按照4:3:3比例发放购房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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