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关系怎么转回户籍所在地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入学后一个月内转往新就读学校相应团组织。特别提醒大家,已经确定要升学的不能转回本人的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哦。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应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本人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政审和体检均通过后,选择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注意要在备注栏内写明是否走完参军入伍的全部流程哦。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同时在落实就业去向后及时进行二次转接。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保留团组织关系,并转入学校建立的“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同时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和学校保持联系。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应联系所在团组织将本人标记为延迟毕业团员,并转入学校建立的“延迟毕业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