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经认定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补贴条件
依照社会保险隶属关系,按本市公布的当期实际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
三、补贴时长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表
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者提供《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认定证明表》及证明
5.淮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五、办理流程图
图源 江苏政务服务网
六、办理地点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韩泰南路16号
七、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八、咨询电话
0517-836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