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户籍在戴楼街道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待接到所在村(居)委会的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时到戴楼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神月绿都小区东大门)申请办理。
材料清单
1.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相关档案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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