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人选条件:
1、正在我省境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包括接受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招收项目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2、期满出站不超过6年现在浙江工作的原博士后研究人员。
奖励条件: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为浙江省优秀博士后奖励人选: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施已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
4、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的;
5、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阐明现象和发展规律,对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6、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才能,已成为我省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对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做出了较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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