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达到检验有效期;
(二)提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证明凭证;
(三)处理完毕机动车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一)机动车号牌号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机动车存在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
(三)机动车非本市登记且没有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委托检验的委托书。
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免检车还可以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车除外);
(四)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办理流程
1.进入“浙里办”APP,搜索“车检预约”;
2.仔细查看预约须知后,点击“确定”;
3.点击“去预约”,选择/输入车辆信息;
4.点击“网上预约”,选择检测站后预约,并选择检测时间段,信息确认后,即预约成功;
5.在约定时间内前往检测站;
6.提交申请材料;
7.工作人员核验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8.工作人员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
9.核查通过后到受理申请,申请人到指定窗口进行缴费;
10.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