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乐清市医疗保险)

地方特产2022-10-19 18:47:01佚名

乐清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乐清市医疗保险)

  办理条件:

  1.本辖区内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2.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就医时自费垫付的医疗费用。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和银行卡一张或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原始医疗费用发票(收据);

  3.报销门诊费用时:

  (1)门诊病历;

  (2)医疗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3)检查化验报告单;

  报销住院费用时:

  (1)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2)医疗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3)检查化验报告单。

  4.外伤或未刷卡:现场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情况说明(外伤)》或《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情况说明(未刷卡原因)》;

  5.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用于确定赔付比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人力社保局2号楼三楼

  咨询电话:0577-12345

  办理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夏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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