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
普通门诊选点流程指引(示例)
1、进入“粤医保”小程序,主页登录后在“业务办理”处,选择“门诊选点登记”。
2、 点击“新增选点”按钮,选择正确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属区域,点击确定。
3、再选择需要定点的机构信息,选完成后点击提交。
4、提交信息,选点业务为秒批业务,即刻生效,可以在界面看到自己所选的选点医疗机构。定点生效时间如不做变更的,选点一直有效。
注意:
1、已办理异地备案(含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职工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选点登记手续的,目前需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选点变更申请目前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如有疑问
请联系各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