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那么哪些机构可以存放毕业生档案?
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力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市民热线:12333人工咨询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拓展阅读➤➤在秦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和存档经办部门联系方式汇总
一、档案的接收与就业报到
✔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与就业报到业务经办部门:
秦皇岛市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海港区红旗路339号
邮编:066000
电话:0335—3566125,12333(人社热线)
✔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接收与就业报到业务经办部门:
秦皇岛市教育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地址:海港区红旗路233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066000
电话:0335—3655116
二、档案的保存与管理
✔业务经办部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海港区红旗路339号
邮编:066000
电话:12333(人社热线),0335—356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