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商局外资科
行政许可(服务、收费)项目清理表
项目名称
企业注册登记(外资分公司设立登记)
项目 项目性质
许可、收费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打印执照-窗口办结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依法做出的决议(自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4、隶属公司章程;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8、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9、其它有关文件。
(注: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时 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部门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 费
标 准
设立登记费300元
依 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价格【1999】1707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豫价字【1999】279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设 立 依 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
3、地方性法规
4、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规章: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
洛阳市工商局外资科
行政许可(服务、收费)项目清理表
项目名称
外资分公司变更登记
项目 项目性质
许可、收费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打印执照-窗口办结
申报材料
(一)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
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
(二)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营业场所(地址)使用证明;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有关文件。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
(四)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6、其他有关文件。
(五)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有关文件。
(六)企业类型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4、隶属企业类型变更证明(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
5、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6、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他有关文件。
(注: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时 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部门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100元
依 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价格【1999】1707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豫价字【1999】279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设 立 依 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
3、地方性法规
4、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规章: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
洛阳市工商局外资科
行政许可(服务、收费)项目清理表
项目名称
外资分公司注销
项目 项目性质
许可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
3、 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他有关文件。
(注: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时 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部门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依 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价格【1999】1707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豫价字【1999】279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设 立 依 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
3、地方性法规
4、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规章: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