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对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本人系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毕业学年毕业生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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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 266号)、《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要求,今年我市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于10月-11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