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货车通行证怎么办理?
办理权限、发放流程
1、需要办理长期有效通行证的车辆,由车辆所属单位直接向交警大队秩序科提出书面申请。
2、需要办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由车辆所属单位或车主向交警大队秩序科提出书面申请。
3、交警大队秩序科除要加强对车辆、线路等方面审核外,当需单位或者个体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车辆所属单位或运输项目单位、个人车主的办证申请及相关运输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或照片;
(3)车辆保险证明复印件或照片。(被保险人应为车辆驾驶员,如若驾驶员为聘用人员,应有聘用劳务合同。)
4、申办单位(个人)按规定提交备齐相关材料和手续,并签订《办理南漳城区货车临时通行证承诺书》。
5、车辆环保排放符合国Ⅳ(含)以上标准,车辆状态信息正常(检验、保险合格,无未处理交通违法),因违反《办理南漳城区货车临时通行证承诺书》所列条款被纳入“黑名单”的车辆不予办理。
6、如有外地大型车辆需要临时进入城区道路水镜大道、凤凰大道,在三个小时以内的,需提前一天准备车辆行车证、驾驶员驾驶证、需通行路线复印件到秩序科报备,或者扫码进入城区货车服务工作群,上传以上资料,即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