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黄冈中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指导意见)

地方特产2022-10-21 07:02:33未知

黄冈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黄冈中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指导意见)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本文标签: ,道路交通  ,事故  ,公安机关  ,当事人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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