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1.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或社会保障卡正面,或医保电子凭证;
3.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或社会保障卡正面。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居住证,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或社会保障卡正面或医保电子凭证;
3.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或社会保障卡正面。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申请提供的资料:
1.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证明等资料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面或医保电子凭证;
3.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或社会保障卡正面。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免备案。
异地转诊人员(由备案地医疗机构转出的)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1.《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备案地转出医院转院证明原件;
3.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或社会保障卡正面复印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4.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或社会保障卡正面复印件。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提供材料,备案时签署承诺书即可。
注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