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4年)摘要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分为7个片区总面积超462公顷
基本情况: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分为7个片区,涉及水东镇、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东外街道、湖边镇6个镇(街)26个村,总面积462.5968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318.7178公顷,其中农用地154.2730公顷,建设用地161.8484公顷,未利用地2.5964公顷,各片区拟征收面积见下表。
土地用途分析
(1) 片区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3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344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227公顷,特殊用地2.8555公顷,居住用地5.8571公顷。
(2) 片区二:工矿用地21.162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688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484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5152公顷,居住用地7.0024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232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4.5567公顷。
(3) 片区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309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8613公顷,居住用地37.6769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733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4.4964公顷。
(4) 片区四: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919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086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268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3.3305公顷,居住用地95.731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4.1076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4.9629公顷,特殊用地1.0425公顷。
(5) 片区五:公用设施用地0.47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531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5.012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9.0142公顷。
(6) 片区六:交通运输用地13.6924公顷,居住用地11.536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771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6.7718公顷。
(7) 片区七: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923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497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7214公顷,居住用地14.6174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741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7074公顷。
公益性用地情况
开发片区范围内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规划用途中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均属于公益性用地,七个片区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中关于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的要求。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实施项目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符合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无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等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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