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申请农村五保供养程序(农村个人五保申请书)

地方特产2022-10-23 05:52:39未知

新余申请农村五保供养程序(农村个人五保申请书)

  (一)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经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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