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申请材料
①随配偶易地安置的,需提供退役士兵本人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本人结婚证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证原件、配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加盖户口专用章)、配偶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②随父母易地安置的,需提供退役士兵本人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其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其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其父母现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加盖户口专用章)、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③随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需提供退役士兵本人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配偶父母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加盖户口专用章)、配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本人结婚证原件、配偶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