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即可。
(四)"常住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填写到县(区)即可。
(五)“民族”为必填项,须与户口簿一致。
(六)如实填写紧急情况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公安机关为申请人在境外提供救助。
(八)"邮政速递"须详细填写投递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