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二、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5、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6、监护人的委托书
7、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8、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9、居住证
10、确认录取证明书
11、在学证明
12、批准文件
13、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澳门证件的函
14、确认函件,或者批准文件
15、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批准通知书
16、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注:带*为必需材料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区1-3号出入境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3、交通指引
101路公交车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四、收费标准
1、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