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攻略
一、补贴对象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丰泽区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有8类人员哦!
1.“4050”失业人员(指丰泽辖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就业后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根据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办理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
3.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人员。
5.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6.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城市规划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地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海域退养渔民。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用人单位2021年度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额100%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型微型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四、申报材料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份;
5.《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6.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单位)为符合条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缴费明细表;
7.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意
用人单位提交上述申报材料,要记得盖章哦!
五、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
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
22586440
六、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