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莘县消费券发放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6月11日莘县政务账号发布:
发放计划:
莘县“惠享生活”消费券:
首轮时间为6月15日上午10时,领取的消费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自动回收到第二轮;
第二轮时间 6月23日上午10时,领取的消费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
县财政投入200万元,在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
消费券发放:
1、莘县零住餐消费券: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实际消费金额满100元减30元消费券、满200元减50元消费券、满400元减100元消费券、满600元减200元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2、家电消费券:
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按照商品销售发票金额,消费满2000元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
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三、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使用范围
我县纳统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大个体样本单位。
(二)领取规则
莘县“ 惠享生活”消费券:消费券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
消费券领取流程:下载注册“建行生活APP”→ 打开“建行生活APP”→ 点击“领券” 选择领取消费券 → 点击“去使用”→选择心仪门店 → 点击“买单”→ 输入金额并支付 。
(三)消费券组成
零住餐消费券金额共计169万元,面值分别为30元(满100元减30元消费券)23000张,共计69万元;
50元(满200元减50元消费券)10000张,共计50万元;
100元(满400元减100元消费券)3000张共计30万元;
200元(满1000元减200元消费券)1000张,共计20万元。
家电消费券金额共计31万元,面值分别为:
300元(满2000元减300元)500张,共计15万元;
500元(满5000元减500元)200张,共计10万元 ;
600元(满8000元减600元)100张,共计6万元。
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首轮领取的消费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自动回收至下一轮;第二轮领取的消费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
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领取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