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理范围
平房区内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2.《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哈劳社发[2007]52号);
3.《黑龙江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核“一站式”服务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5]14号);
四、办理条件
1. 职工与企业在补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 企业在平房区行政区划内,且已在平房区人社局办理劳资人员业务联系卡。
五、申报材料
1.企业劳资人员业务联系卡(出示);
2.企业职工个人档案,或职工与单位劳动合同(合同备案)原件、复印件;
3.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费认定表,一式两份(可在哈尔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专区中找到);
4.企业办理业务时,需企业劳资本人携带单位公章办理。
注意事项: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立即办结。
八、定期检验
无
九、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批复送达;
十、应用范围
用于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费认定。
十一、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451-86525911
十二、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1二楼
十三、投诉电话
0451-86815314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