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对象:
凡具有咸阳市户籍居民,亡故火化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丧属一次性经济奖励。
逝者为咸阳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及收养救助人员,不再享受此奖励政策。
咸阳市提倡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主要包括:
(一)火化后不保留骨灰。
(二)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方式安葬。
(三)树葬、花葬、草坪葬。将火化后的骨灰装进可降解的骨灰盒或骨灰坛中埋入地下,并在墓位号前方镶嵌一块与地面相平的石碑,在地上不围墓地,不垒坟头,只植树、植花、植草做标记。
(四)骨灰堂格位存放。
(五)壁葬、塔葬。将骨灰盒嵌在墙壁内、塔体内安葬。
(六)国家提倡的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