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安康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不一致

地方特产2022-10-26 00:16:00未知

安康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安康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不一致

1、户口所在地市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2、婚姻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5、均无配偶;

6、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本文标签: ,血亲  ,婚姻登记  ,婚姻  ,登记处  ,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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