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及条件
1、鞍山市钢铁及深加工、菱镁、磁动力、输变电装备、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激光及光电显示、氢能、锂电池、精细化工、屠宰及肉类深加工、纺织服装、冶金矿山及节能环保装备等12条产业链和数字经济、现代农业、商贸服务、文化康养等4大产业集群领域的重点企业,按照《鞍山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进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职业技能等各类人才。
2、急需紧缺人才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全职或柔性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鞍工作满6个月的人才。其中,全职引进的须在鞍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二、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按急需紧缺程度分别给予3年期五星级20万元、四星级15万元、三星级10万元、二星级5万元、一星级2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鞍山市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奖励申请表一式四份、鞍山市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汇总表
2、用人单位在鞍纳税、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书,以及个人业绩、所获奖励荣誉等材料复印件;
5、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