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一、申请条件:
1.有十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客运车辆;
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
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租赁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管理制度、承租人核查和安全告知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应急预案
2.经营场所、停车场地租赁合同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6.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7.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8.经营场所、停车场地产权证
9.汽车租赁经营申请表
10.容缺受理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层(交通运输局窗口)
六、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4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