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身份证补办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1.申领人持本人户口簿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行政审批大厅或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进行人像信息、指纹信息采集;
3.证件制作完成后,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
二、办理程序:
1.现场办理
2.本人申请:区县局行政审批大厅或派出所受理
3.网上办理:三年内曾在辽宁省成功受理过居民身份证并在系统内可以查询到有效的指纹及照片信息的申请人方可以进行申请。点击“办理”按钮,按操作流程提示和要求逐步进行,并需上传户口簿申请人页照片。
三、申报材料
1.现场办理: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2.网上办理:户口簿申请人页照片。
四、收费标准依据
工本费:40.0元
丹东市身份证各自费用标准:
五、办理地点:各县区公安局
六、办理时限:邮政速递7-9个工作日,普通邮寄1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