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指南

地方特产2022-10-27 02:20:27佚名

营口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继承的,按照本规范1.8.6的规定提交材料;

  (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收费文件及标准

  点击查看营口市不动产登记收费详情

  三、法定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本文标签: ,材料  ,不动产  ,集体经济  ,权属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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