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或电脑人口信息记录内容或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与本人真实身份不相符,并提供更正项目的相应法律事实和证明。
办理材料
一、《人口信息主项变更申请审查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办理地点
本溪市各户籍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