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须知
居民办理新参保业务时,按以下步骤办理:
1、携带居民身份证、新换取的居民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庄河市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或5号窗口办理参保建户手续。
2、到一楼大厅1号窗口办理审核业务。
3、到社保中心办公室(311室)办理复核业务。
4、到一楼大厅3号窗口打印银行缴费单。
5、持 “银行缴费单” 及时到庄河各邮政储蓄银行或城乡邮政储蓄网点缴费(庄河市城乡所有邮政储蓄银行均可)。
6、以后每年需继续缴费至退休年月(每年1月10日前、7月10日前分两次缴纳上半年、下半年保险费用),达到退休年龄当月16-24日期间申报办理退休手续,次月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达到退休年龄当月未申办退休手续的,无法及时领取退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