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限制货运车辆在庆城城区街道通行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缓解县城城区交通压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县城交通实际,经庆城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关于限制货运车辆在庆城城区街道通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一)禁止通行区域
禁止货运车辆在县城北区全时段通行。
(二)禁止通行路段
庆华路、新华街、兴庆路、庆阳路、安化路、安定路、庆华路、丹凤路、朝阳路、安宁路。
二、分时段限行路段
县城北区以外区域及路段分时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
限行时间:00:00—05:00;07:00—20:00
限行区域:南北大街、人民路、长庆路、育才路、皇城路、定远路。
三、禁限行货运车辆范围
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牵引车,三轮、四轮、五轮低速车等。军队、武警部队、警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疫情防控车、救护车、环卫等特种车辆除外。因城市建设、民生物资等需要货运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需提前向县公安交警部门申领临时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本通告发布后,县公安交警部门将全面启用禁限行区域、路段的电子抓拍设备,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甘肃省道路交通法》第90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09条规定,给予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