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第十四批公租房申请指南
办理时间
申请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5日
审核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6日
摇号:2024年2月26日
选房: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日
合同签订:待定
交房时间:待定
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
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关系的合同,且在申请单位缴交社保,社保归属地为厦门市。
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二)申请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三)申请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本批次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一个月至当月。
上述申请材料由申请单位按以上要求整理后统一提交申请,运营企业不面向职工个人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