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等文件精神,广州市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未申领视为放弃。
已申领到账(含主动发放到账)的单位不得重复申领;如果申请时提示“该单位已经存在留工补助待遇核定信息,不能重复申领!”但未实际收到返还款项,属于主动发放失败情形,须在申报时间内联系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银行账户信息,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