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上提供,军人提交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提供居民户口簿);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
(3)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六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四川省常住户口而在省内非户籍地就近办理护照,需提交此项材料);
(4)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查验原件(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提供)。
办理流程:直接到居住地附近的出入境接待中心或者出入境办证点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审核。采集或核验指纹。 审核不合格的由受理民警告知不予批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受理合格的获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并完成缴费手续。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凭《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
温馨提示:德阳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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