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2内江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二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即:
①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②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③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