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交的材料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续保:
1、由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1份;
2、转移人员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登记卡。
4、户口迁移证明材料1份;
5、调动材料1份。
6、省内(省外)转入人员花名册。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领: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1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口迁移证明材料1份;
二、办理流程
转入续保:窗口受理并开具失业保险转移关系接受函(1天)→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关系转移函(15天)→窗口审核并进行续保登记(2天)。
转出续保:窗口受理初审(0.5天)→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关系接受函(15天)→窗口会同相关科室审核(1.5天)→窗口开具关系转移函(1天)。
转入申领:窗口受理并开具失业保险转迁关系接受函(1天)→申请人在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关系转移函(15天)→窗口初审(0.5天)→会同相关科室复核(1天)→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0.5天)。
转出申领:窗口受理初审(1天)→会同相关科室复核(3天)→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关系接受函(12天)→窗口开具关系转移函(1天)→窗口会同财务划拨相应的失业保险金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账户(1天)。
三、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