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采取五项措施督促城乡低保金发放

地方特产2022-10-31 00:31:45未知

金平县采取五项措施督促城乡低保金发放

  在发放城乡低保金的过程中,金平县民政局和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城乡低保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效果显著。

  一是查案件,树威信。认真受理和查办贪污、挪用城乡低保金的典型案件,严惩违纪违法分子。自2008年10月成立纪工委以来,共查处基层农村干部贪污低保金4件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件5人,挽回经济损失18余万元。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原则,如将勐拉乡老乌寨村委会干部贪污低保金一案在全县范围作通报,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进一步缓和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

  二是抓跟踪,重监督。低保资金涉及面广,流量大,为了确保该项资金按政策发放到低保户的手中,金平县民政局和第五纪工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乡镇、社区宣传政策,调查了解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以及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以监察建议书的方式,要求限期整改,2008年以来共发监察建议书3次,整改事项8项。

  三是抓制度,促完善。为了使低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县民政局因地制宜制定一套切合金平实际的一些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2009年以来,县民政局共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13个,促进低保管理工作制度化。

  四是抓规范,促管理。根据已查处的贪污低保金案件暴露出来的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低保金的问题,要求实行一卡通制度,即由乡政府直接将低保金打入低保户的一卡通储蓄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风险。目前有90%以上的低保户实行一卡通领取低保金。

  五是抓审批,重公开。针对城镇居民低保金出现弄虚作假、冒领他人低保金等情况。县民政局加大低保审批的公开透明度,实行“一通知两公开”和“低保四级联审制”。即“一通知”由低保科直接电话通知本人,“两公开”在县民政局门户网站上和社区醒目的位置公开低保户名单,“低保四级联审制”由县人大和政协代表、政府办和第五纪工委、县民政局、乡镇领导和社区干部四级领导参与共同审批新入户和调减的低保户,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和低保审批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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