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探亲、定居、处理婚丧等私人事务前往台湾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办理证照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两张(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其他人无须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5、交验申请人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7、提交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1)探亲,提交探亲类入台许可证明。
(2)定居,提交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或提交台湾户籍滕本、台湾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注销证明。
(3)应邀,提交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赴台批件、入台许可证明。
(4)乘务,提交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赴台批件、单位证明。
(5)居留,提交居留类入台许可证明。
(6)就学,提交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赴台批件、《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经贸交流,提交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赴台批复件、入台许可证明。
二、前往台湾地区旅游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办理证照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吋彩色照片两张(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其他人无须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5、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会议、采访等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办理证照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吋彩色照片两张(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只需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及省台办“赴台批件”证明;
6、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设区市公安机关管辖的,也可以向工作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7、申请人有效的《入台许可证》;
8、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四、持应邀赴台立项批复申请F类签注赴台湾进行经济、技术等方面交流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办理证照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两张(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只需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台湾事务办公室开具的“应邀赴台立项批复”原件;
6、申请人有效的《入台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须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