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买房后,可以办理武汉公积金提取吗?
【回答】
可以。不过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方可办理。职工同时满足支付购房款、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的多种情形,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办理,且无法更改。
武汉公积金买房提取各类型及办理条件如下——
一、首套房——购房合同提取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
(2)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
(4)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二、首套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
(2)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
(4)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三、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提取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同)后,可每三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
(2)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四、首套房——偿还住房组合贷款提取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每36个月提取一次。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办理条件;
(2)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含)以上;
(3)职工当前公积金贷款部分无逾期;
(4)职工及配偶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的时间间隔需满36个月。
五、首套房——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
(2)提取人异地贷款信息已在本市登记
(3)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以上
(4)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六、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2)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
(3)职工及配偶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终止,一旦申请二套房提取,自动放弃首套房提取资格。
七、二套房——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二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
(2)提取人异地贷款信息已在本市登记;
(3)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以上;
(4)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