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我市的居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
办理材料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是包头市的居民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
(一)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二代证:本人持户口簿原件办理。
(二)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或因人像变化较大需重新照相办理二代证:本人需持户口簿原件或有效证件(其上的证照相片与本人现照相符)办理。
(三)二代身份证到期换领:本人持到期二代证办理;如到期二代证丢失不需换相片按丢失补办办理;如到期二代证丢失并且人像变化较大需更更换相片的,应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四)二代身份证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本人持户口簿原件办理。
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居民户口簿、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学生证、学籍证明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之一,并且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
办理地点
包头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处(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1公里)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遇到国家法定节日,另行安排);工作时间中午:12:50—13:30
联系电话
0472-6862142 6862143 6862292
办理流程
受理材料、审核并上传数据、上报自治区公安厅、发放证件
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
收费等情况
首次申领二代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二代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并自愿选择办理邮政特快专递二代证(由邮政部门工作人员收取20元特快专递邮寄费,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邮寄到窗口自取或邮寄到户的方式)。办理普通二代证业务(办证后2个月领取证件),不收取特快专递邮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