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办理:
单位出具办理临时卡的申请,写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及办理临时卡的原因加盖单位公章、住院手续复印件(入院通知单/入院通知书)申请办理。
2、个人办理:
申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手续复印件(入院通知单/入院通知书)申请办理。代办的需要同时携带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还没有办理有效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如新生儿,儿童等,需提供同一户口的第一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关系索引页、第一监护人页、被监护人页)。
注:临时卡除不支持即时扣款结算,不能在药店使用外,在医院的使用等同正式社会保障卡。(只要拿着临时卡就医,该进统筹的进统筹,需要个人自付的须自备现金)
临时卡丢失需要在报社登记挂失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