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11-05 17:04:07佚名

菏泽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符合转诊条件的市直参保职工都可申请异地就医治疗,转诊条件具体为:

  (1)专科疾病,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继续诊治的;

  (2)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或诊疗,本统筹区既无设备又无开展此项诊疗业务的;

  (3)经本统筹区内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认的疑难病症;

  (4)病情严重,在本统筹区各定点医疗机构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人。

  办理材料

  菏泽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信息表一式二份;戳这里→→附件:菏泽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信息表

  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符合转诊条件的市直参保职工带着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及相关检查、治疗报告单去市直转诊定点医院(结核病在市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其他疾病在市立医院)医保办填写《菏泽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信息表》→大厅27号窗口审批→属于联网定点医院的,打印《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到备案的医院就医。

  办理地点

  服务大厅异地就医转诊窗口(27窗口)

  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正常工作日

  电话:0530-5190626

本文标签: ,异地  ,菏泽市  ,转诊  ,医疗保险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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