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防暑降温费领取指南 陕西省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地方特产2022-11-05 19:29:58未知

陕西防暑降温费领取指南 陕西省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防暑降温费

  (一)执行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经费开支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从2015年6月15日起执行。

  

本文标签: ,防暑降温  ,人民团体  ,陕北  ,人员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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