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以在网上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或已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处理罚款。
一、查询入口
查询入口:
2、交管12123
须知:
1、单次罚款200元以下且扣分未超过12分的非现场违法,车主可以在广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手机APP交管12123上办理;
2、罚款200元以下且无强制措施的简易程序现场交通违法可以直接在广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手机APP交管12123上缴款;
3、其他情节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必须到交警业务窗口办理。
二、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2【选择机动车】。
步骤2:【选择机动车】
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3:【违法记录确认】
步骤4:【接受处理/缴费】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接受处理后进入步骤5【生成订单】。
步骤5:【生成订单】
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三、注意事项
1、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或已绑定非本人的机动车及本人的驾驶证。
2、 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计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