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才符合养老待遇申领条件。
那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已经达到15年的人员,在职职工(含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与灵活就业人员是否还要继续缴费呢?
对于在职职工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论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已累计缴费满15年,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都应当参保缴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的要求。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是否继续缴纳以个人意愿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