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低速电动车治理热点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内容俩原因2022年7月4日聊城交警微发布账号发布
1、低速电动车的涵盖范围是什么?
答:本次治理的低速电动车范围是:“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能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挂牌,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2、此次行动主要查处低速电动车的哪些违法行为?
答:主要查处低速电动车闯禁区、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3、城区查处低速电动车的重点区域是?
答:市区禁行道路的范围是“建设路-辽河路以南、中华路以西、湖南路以北、站前街以东”区域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为低速电动车禁行道路,其他各县(市、区)自行划定禁行道路。
▲禁行区域:“建设路-辽河路以南、中华路以⻄、湖南路以北、站前街以东”区域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
4、为什么低速电动车上路需要挂牌?
答:2018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该通知指出:“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注册登记并取得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三轮车”“四轮车”,是指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客运经营、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国家强制性标准,GB 7258-2017 规定, 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GB 7258 是我国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等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及事故车检验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该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规定。)
5、为什么有的低速车不能挂牌?
答:问题所指的“低速车”是指部分三、四轮低速车,该类型车辆没有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标准来进行生产,不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无法挂牌。
6、应该去哪里挂牌?挂牌时需要出具什么资料?
答:如申请悬挂机动车号牌,需到各县区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东昌府大队车管所,西环与西关街交叉口北400米路东,联系电话:0635-8677956,;开发区大队车管所联系电话:东昌路东首路北,0635-2119596)。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二条要求: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7、市民如何查询电动三、四轮车辆是否符合国标要求,车辆没在《公告》内应何去何从?
答:市民在购买车辆前,首先要咨询所购买车辆是否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批次及公告信息”,看是否被列入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若所购买车辆品牌、型号不在公告内,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