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
因佛山2022年7月出现部分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目前已启动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工作,预计于8月底前发放到位。
发放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佛山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温馨提示: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其实际用工人数发放补助,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僵尸企业不在补助对象之列。
2、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回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3、同一人在同一月份在不同企业参保的,不计算为参保人数。
4、中高风险疫情消除后新成立的企业,不符合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条件。
5、企业认为自身不符合条件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退回收到的补助资金。经社保经办机构比对,属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助的,企业有义务配合社保经办机构追回上述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