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如2017年4-6月毕业,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年7月)且在2022年1月1日后回镇江市区单位就业(2022年1月1日前在镇江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补贴标准和期限
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600元、1000元、15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申请渠道
用人单位按季度统一申报,在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
申请材料
申报时需上传单位营业执照 (或登记证书)、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大学毕业证书、承诺函等。
注:身份证号码前4位非“3211”开头的镇江籍生源,需另提供镇江市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
在市区范围内变更工作单位的或从辖市流动到市区单位的,应在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单位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单位处于缴纳状态,生活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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