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
1.高层次人才、博士(后)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申请;
2.其他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申请。
申请要求
1.申请人在花都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居住(持有居住登记回执或广东省居住证、户口本),因来穗寻找工作等情形除外;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和共同居住的子女)在花都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因就近创业就业、子女入学、投靠子女等情形除外;
3.申请时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或者在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30日内退出正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未享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住房补贴等住房类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