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车辆年检轮胎规定要求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6.4.4.1规定:
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轮胎规格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
同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及方法》(GB38900-2020)中,还首次对汽车轮胎磨损情况做出了规定:
乘用车、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或等于1.6 mm;
摩托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或等于0.8 mm;
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或等于3.2 mm;
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或等于1.6 mm;
轮胎胎面磨损标志应可见。
根据此规定,在年审过程中,需要用轮胎花纹深度计测器进行测量,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乘用车将不予通过年检。